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是說一對情侶分手,男方苦苦力挽,但是未果,後來跳軌自殺,女方親眼見到當場崩潰。
心裡真是婉惜,如果你的真命天子正在下站等你,你卻已經無法再去下一站了。

⋯⋯

回到職場也是這樣。雙方發生問題,我們都要試著去溝通和體諒對方,在溝通的過程中,不能一直要求或是希望對方一直退讓,自己也不能一昧只想一廂情願的去讓步,大家是必須談出一個共識。很多情況也要說清楚,比如哪些事情是可以做調整,調整的方式,哪些事情是無法調整,或是短時時間不會有改變的,講出清楚後如果沒有共識或是沒有結果,那就應該祝福對方,能找到夠更適合的。

既然已經決定要放手了,就不要再為難對方,或是開出奇怪的要求,比如分開後有人會要求對方生日比照以往送千元或是萬元禮物,這樣就像自己提出離職,卻要求要開立非自願性離職一樣。(夥伴千萬沒有正當理由不要亂開喔)

分手自然還是朋友,大家還是可以互通有無,甚至交流。

這裡也要重新再說一次人資的角色,很多時候談離職,人資公親變事主,為何呢?
因為大家會討論到人資你你如何選人?或是人員抱怨人資都沒有說清楚等。其實人資的角色就像媒婆一樣,依據自己手上的資料向雙方說明,對方的家世、優點、缺點,然後安排雙方見面了解、溝通,這不算是盲婚啞嫁,因為雙方是有見面有溝通,才在一起。可是媒婆不保證生兒子和永不分離,雙方在一起後還是要一起努力,不斷磨合和溝通。

最後決定要分開,也不在之為細節上為難對方,大家好聚好散,把該做的做成清單,一一完成,給彼此留下好印象。千萬不要拖泥帶水,最後不歡而散。
既然不愛了,自然心思也不會在放在對方身上,彼此免強沒有意義,只是讓日後心理多根刺。
不愛了,就放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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