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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人資?是律師(法務)
我記得上一篇我也是寫這樣的疑問?
我知道人資至少要熟勞基法,但是熟勞基法的目的是⋯⋯
1.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,並確實執行雙方的義務
2.站在資方,我們須用熟知的勞基法,防止企業做出違法的決策和規定
3.站在勞方,我們須用熟知的勞基法,避免勞方受到不平等的待遇
4.在勞基法的制度下,制定合宜的規定,讓員工在規範下、安全中工作
5.協助釐清勞資爭議事件,提出建議及做法,減少勞資糾紛

是勞方?是資方?
人資常常被人說是資方的爪牙或是眼睛,其實不是全然的
人資是資方與勞方之間的橋梁,我們協助資方與勞方溝通。
因為我們這樣的職務,所以我們更認真執行我們的工作。
1.協助資方了解勞方的想法
2.協助資方釐清勞方的問題,並提出改善的方式
3.協助資方明白勞方的需要,改善工作環境和制度,提升大家的工作技能、知識和態度
4.幫助勞方解決工作上的問題,提升效率
5.傾聽勞方的聲音並給予援助
6.協助勞方改善和優化工作環境和制度,加強激勵和動機
7.人資要維持勞、資雙方的平衡,增進勞資雙方的良好的互動,創造美好前景

人資是員工也是幕僚

所以人資不能偏任何一方,因為我們自己的身分也是員工,制定不好的制度,影響勞工權益,這些也是會反映在我們的身上,我們也無處可躲。但是我們也必須協助主管在人力資源的管理上面出一份心力,因為這是我們的工作。

我們的角色和角度隨組織、同仁的需要而轉換,但是不變的是初衷,我們希望可以協助組織也要幫助同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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